白城市管干部任职前公示公告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现对赵景军等同志进行任职前公示。
赵景军,男,年8月生,蒙古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曾任白城市委办公室督查科副主任科员、信息科科长、副调研员、副主任。现任白城市委副秘书长。拟任白城市直机关党工委常务副书记(正局长级)。
付秀杰,女,年4月生,汉族,民革党员,在职大学学历。曾任白城市物价检查所副主任科员,市物价局价格管理科科长,市发改委价格管理科科长,通榆县副县长,白城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局长。现任白城市粮食局副局长。拟任白城市司法局局长。
段颖越,男,年5月生,汉族,中共党员,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曾任白城市委组织部党员电教中心副主任科员、组织科副科长、党员电教中心主任,市科协副主席、党组成员,市科技局副局长、党组成员。现任白城市政府副秘书长。拟任白城市科技局局长、党组书记。
王福寅,男,年12月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曾任白城市畜牧局计划项目科副科长、科长、助理调研员、副局长,市政府副秘书长。现任白城市农发办主任。拟任白城市畜牧业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
张冬,男,年5月生,汉族,中共党员,中央党校大学学历。曾任洮南市委宣传部副部长、理论中心学习室主任(兼),白城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副调研员。现任白城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党工委委员。拟任白城市供销社主任、党组书记。
林淑静,女,年3月生,汉族,中共党员,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曾任白城市纪委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办公室副主任、纠风室副主任、副调研员,纪委常委、纠风室主任,纪委常委、干部室主任。现任白城市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拟任白城市地震局局长、党组书记。
赵敦杰,男,年7月生,蒙古族,中共党员,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曾任洮北区洮东乡纪委书记、区委办副主任、督查室主任(兼)、司法局局长,白城市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现任白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医院院长、党委书记。
王金利,男,年3月生,汉族,非中共党员,在职大学学历。曾任镇赉县镇赉镇副镇长、县经贸局副局长、二轻总公司副经理、县经济局副局长、县政协副主席、副县长。现任镇赉县政协副主席候选人。拟任白城市工商联会长。
张冰,男,年2月生,满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曾任白城市科协学会部副部长、部长、副调研员,市人大预算工委副主任。现任白城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副主任委员。拟任白城市人大科教文卫委主任委员。
杜云发,男,年5月生,汉族,中共党员,中央党校大专学历。曾任白城市人大办公室行政科副科长、主任科员、行政科科长,城市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现任白城市人大城市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副调研员。拟任白城市人大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蕾,女,年11月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曾任白城市人大办公室老干部服务科副科长、科长。现任白城市人大财经委办公室主任。拟任白城市人大信访办公室主任(副局长级、试用期一年)。
张相阳,男,年2月生,汉族,中共党员,在职大学学历。曾任洮北区新立街道办事处武装部长,白城市政府办公室信息科副科长、综合一科副科长。现任白城市政府办公室综合一科科长。拟任白城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党组成员。
魏广亮,男,年9月生,蒙古族,中共党员,在职大学学历。曾任洮北区幸福街道办事处副主任,白城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主任。现任白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行政审批办公室主任。拟任白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党组成员。
孟繁宏,男,年7月生,汉族,民革党员,大学学历。曾任白城市人大办公室副主任科员、秘书科副科长。现任白城市人大民侨外委办公室主任。拟任白城市旅游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王志强,男,年10月生,汉族,中共党员,省委党校大学学历。曾任白城市委党校教务处副处长、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主任。现任白城市委党校总务处处长。拟任白城市行政学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试用期一年)。
王维刚,男,年7月生,汉族,中共党员,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曾任洮北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科员,白城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副主任科员、办公室副主任、主任。现任白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主任。拟任白城市政府驻长春办事处主任(副局长级、试用期一年)。
李书文,男,年11月生,汉族,中共党员,省委党校大学学历。曾任洮北区生态办副主任,区发改局副局长,区手工业联社主任、党委书记,区项目服务中心(经合局)主任(局长)。现任洮北区发改局局长、党组书记。拟提名为洮北区副区长候选人。
吴立友,男,年5月生,汉族,中共党员,省委党校大学学历。曾任镇赉县农机总站副站长,县农机监理站站长,县农机总站站长,县住建局党委书记、局长。现任镇赉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拟任镇赉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试用期一年)。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对以上同志是否符合干部提拔任用的标准和条件提出意见,反映情况和问题。我们将对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按有关规定做出相应处理。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凡匿名、冒名、假名,且线索不清的举报不予受理,诬告陷害、干扰干部工作的将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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