洮南市公安局开展货运车辆交通违法行为集中
为有效预防和遏制货运车辆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按照洮南市公安局春节安保再部署会议及副市长、公安局长张大伟的要求,结合年春运交通管理工作实际,1月13日至2月21日,洮南市公安局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整治货运车辆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1月19日、20日两天中,共查处41起货运车辆违法行为。
一、强化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此次集中整治货运车辆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贯穿于年春运始终,为保证此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成立了以副局长、交管大队长孙志刚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设在秩序中队。此次整治以长白公路、洮突公路等及市区为重点,整治的重点是货车未按要求报废、逾期未参加年检、超载、超高、未按规定安装侧后防护装置、未按规定粘贴反光标识及超速行驶、逆向行驶、无证驾驶、无牌、串挂号牌、遮挡污损号牌、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要求各中队要提高认识,统筹安排部署勤务,强化道路交通管控,坚决预防和有效遏制货运车辆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严格规范执法,强化道路管控。根据货运车辆通行的时间规律和特点,充分发挥执法服务站作用,对过往货运车辆逐一登记检查,对货运车辆违法行为一律按上限处罚。对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机动车上路行驶的,一律吊销驾驶人机动车驾驶证并依法处以罚款,并收缴报废机动车强制报废。对发现车辆有改装等违法行为、驾驶人有记满12分等违法行为的,一律按“四不放过”原则处罚。城区道路,严查工程运输车、无牌、套牌、遮挡污损号牌、闯红灯、闯禁行、超速行驶、违法掉头等行为。
三、强化督导检查,严格考核排名。交管大队成立两个督导小组,副大队长任承栋负责检查督导公路中队;纪检委员程志忠负责督导市区中队。工作中,两个督导组每天深入一线实地督导,随警作战,及时发现、解决问题。整治期间,各中队明确信息联络员,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汇总上报,秩序中队将统一行动采取日排名措施,每天通报并列入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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