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中考期间社会
6月27日、28日、29日为吉林省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日。洮南市考区共设三个考点:洮南市第一中学、洮南市第十中学、洮南市第七中学。为了在中考期间给考生创造一个良好的考试环境,保证考生在安全、安静的环境下,集中精力参加考试,根据中考工作的有关规定,特通告如下:
1、禁止考点周围1公里范围内的有关单位和个人鸣放鞭炮礼炮,坚决杜绝由于人为因素干扰考试。
2、在考试期间,考点周边建筑施工单位一律停止施工;市内所有建筑施工单位在晚21时至早6时,一律停止施工。
3、中考期间,在考点附近行驶的机动车辆禁止鸣高音喇叭。
4、考点附近、农村学校考生住宿的宾馆、招待所附近的歌舞厅等娱乐场所严禁喧闹。
5、严禁考生家长在考点附近聚集、喧闹。
6、以上规定,请全市各单位及广大居民自觉遵守。对违反规定者,视情节给予严肃处理。
特此公告。
洮南市人民政府
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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