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速览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

序号1受理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延吉市小营镇小营村的延吉市集中供热公司、国电龙华发电厂、垃圾焚烧发电厂等企业存在烟尘污染问题,周边村民被污染包围。举报人要求当地政府尽快征迁该村。

行政区域:延边州

污染类型:大气其他

调查核实情况:年9月8日,延吉市小营镇政府、环保局、住建局、发改局、规划局、棚改局进行现场调查。经查,延吉市集中供热公司、国电龙华发电厂、垃圾焚烧发电厂等三家企业烟尘均达标排放,但在运输煤炭及定期清理储灰罐等作业时产生扬尘,一定程度上影响周边村民生产生活。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延吉市小营镇政府将对小营村整体搬迁事宜进行再次摸底调查,协调发改局、规划局、棚改局等相关部门进行可行性研究。

问责情况:无

序号2受理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一是镇赉县莫莫格蒙古族乡鹅头保护站站长王某某,于8、9年前在莫莫格自然保护区内毁坏10余公顷湿地,种植庄稼,二是当地市、县人大代表寇某某、佟某某在莫莫格自然保护区内搭建多处房屋,佟某某毁坏保护区内余公顷湿地种植水田。三是沿江镇一付姓村民在镇内后山,毁坏莫莫格保护区内余公顷湿地,种植庄稼且圈壕筑坝。当地县政府曾接到当地群众举报上述问题,但至今未予处理。

行政区域:白城市

污染类型:生态

调查核实情况:第一个问题和第二个问题与受理编号号为同一案件,信息已公开。

第三个问题:年9月8日经镇赉县政府联合调查,沿江镇村民付某某为粮库下岗职工,年,村委会为保护老百姓耕地不受水淹,协商付某某圈壕筑坝延长米,并通过“六步工作法”程序,将此地块内的公顷荒地及水淹地做为劳务费承包给付某某,年1月1日双方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但至今此承包地块一直没有落实给付某某,付某某也没有在此范围内种植庄稼。所以,其毁坏莫莫格保护区内余公顷湿地,种植庄稼不属实,但圈壕筑坝问题属实,在此之前镇赉县政府未接到当地群众举报,所以反映问题未处理不属实。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第三个问题:此围堤是国家环保部给出的-年遥感监测莫莫格保护区内个问题点位之一,年7月13日,沿江镇党委召开专题会议,就此围堤筑坝问题制定了整改方案,落实了责任人,于7月20日清除完毕。年9月8日沿江镇政府召开党委会,研究问责。9月9日镇政府与承包人付某某进行协商解除合同并送达《解除土地合同承包通知函》。

问责情况:

第一、二个问题在20批案件中问责已公开。

第三个问题诫勉1人。

序号3受理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一是东辽县白泉镇新城社区西桥委,有多人在康家沟森林病虫害防治站处侵占林地,堵塞河流建房屋,破坏生态环境。二是白泉镇德忠村2组内有两家山庄,其中龙福山庄非法侵占林地,破坏林业资源;另一家山庄正在建设,破坏小队前山的山地和耕地,举报人要求严肃查处上诉两家山庄的违法行为,对涉事的社区、村委会相关负责人进行问责。

行政区域:辽源市

污染类型:生态

调查核实情况:第一个问题:经查,康家沟森林病虫害防治站所处为居民建设用地,非林业用地,已被政府征收,正在拆迁,无新建房屋现象,所有房屋皆为早期建筑,不存在建房堵塞河道现象。信访反映情况不属实。第二个问题:经查,龙福山庄占用的地类为居民建设用地,未占用林地。龙福山庄经营者林某在个人承包的集体果园地内,毁坏林地面积平方米。

德忠村2组无“另外一家正在建设的山庄”。德忠村2组村民田某在年11月13日,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在德忠村2组南沟国有林地钩建小水塘,面积平方米。白泉镇林场于年11月15日对其毁坏林地行为处以罚款。信访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第二个问题:东辽县白泉林场监督违法方拆除违法建筑,在年3月底前,栽植樟子松容器苗进行绿化,安排专人管护,促进早日成林。东辽县林业局白泉林场对龙福山庄给予处罚,限年12月1日前恢复林地原状。

问责情况:无

序号4受理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举报人及其他群众曾多次向督察组反映,二道区恒大御水庄园小区居民经常能在夜间闻到一股类似煤气泄漏的味道一事,新闻媒体两次公布的结果为“经二道区环保局排查,该小区附近的养鸡场和垃圾场已取缔,嘉路喜工厂于年停产,小区居民闻到的味道并不是嘉路喜工厂排放的。”举报人提出以下几点异议:1、小区居民听嘉路喜工厂的工作人员说,该厂并未在年停产,而是在督察组进驻吉林省前才给工人放假;2、该种气味是定时定点排放的,在举报期间约有一周左右时间,小区内没有闻到这种味道;3、9月3日和4日夜间,小区内又闻到此气味,说明问题并没有得到解决;9月5日晚小区业主群内讨论此事后,当晚没有闻到此气味。半个月前,小区业主群内讨论此事较为积极的业主曾被嘉路喜工厂恐吓,且嘉路喜工厂和二道区政府已经调查了该业主的姓名、家庭住址及工作信息。有二道区政府工作人员在该小区居住,此人劝说讨论此事积极的业主,让其放弃举报行为。举报人怀疑当地政府有袒护企业之嫌,要求彻查此事。另外,莲花山管委会对面花海旁有一养牛场,散发恶臭味,污染周边空气;举报人要求取缔该养牛场。

行政区域:长春市

污染类型:大气

调查核实情况:第一个问题:关于恒大御水庄园小区异味问题与第15批号案件重复,信息已公开。

第二个问题:经查,信访反映养牛场为长春市二道区洪伟养牛农民专业合作社,位于岗子村西曹屯,成立于8年。现存栏奶牛83头、黄牛5头、马3匹、绵羊只,年4月与吉林省建设集团达成了牛羊粪收购协议,每5天清运至吉林省建设集团大棚用作有机肥。该养牛场紧临花海,距离莲花山管委会米,花海游客及管委会工作人员均未闻到有“恶臭味”,但不排除有气味散逸到1公里外的恒大御水庄园小区。信访反映问题属实。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第二个问题:该区域年7月被划为畜禽养殖禁养区,莲花山管委会印发了《畜禽养殖禁养区养殖场关闭搬迁工作实施方案》,计划在年底前完成关闭搬迁。

问责情况:无

序号5受理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前郭县前郭镇显丰村松花江的水源地一级保护区附近,有多家采沙厂非法采沙,20多天前督察组曾到当地调查此事,当时已禁止采沙,很多作业用房已被拆除;但从9月4日夜间开始,又有采沙厂开始偷偷采沙,并向外运输沙子;前郭县执法大队的车辆就停在现场却不管。举报人认为前郭县执法局不作为。

行政区域:松原市

污染类型:生态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前郭县前郭镇鲜丰村松花江的水源地一级保护区附近有4家采沙场,年8月18日,前郭县在清理松原市松花江一、二级水源地保护区非法采砂和违章建筑专项行动中,已将4家采沙场全部取缔。年9月8日,经前郭县水利部门现场调查,水源地保护区水域中无采砂行为,现场未发现采砂设备和运输设备,偷采沙问题不属实。年9月4日至5日,老海沙厂在执法人员未监管到的路口偷运沙子2车,偷运沙情况属实。前郭县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在前郭镇红星村至吉拉吐乡七家子段约20公里(9个路口)的延长段一直进行24小时不间断巡查,不存在不作为问题。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年9月8日,前郭县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对老海沙场偷运沙子行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停止从河道内偷运沙子。

问责情况:无

序号6受理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农安县伏龙泉镇房身沟村6队的6公顷树地被村委会承包给刘某某,刘某某没有按照要求退耕还林,而是毁林种玉米。举报人要求村委会将该树地收回,重新发包栽树。

行政区域:长春市

污染类型:生态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信访反映问题地块位于农安县伏龙泉镇房身沟村,属于四荒地,面积6.公顷。该地块属于0年5月10日高某某与房身沟村签定土地承包合同范围内,该合同标的是现有5公顷林地,树木棵;2年4月12日,刘某某从高某某手中流转了这份土地承包合同,该林地林种为水土保持林,不在退耕还林范围内,且无毁林现象。在刘某某承包的5.4公顷林地外,还有6.公顷四荒地没有造林,当地群众证实,该地从未栽过树,也不存在毁林种地现象,目前该四荒地已被刘某某耕种。对此,伏龙泉镇、房身沟村及伏龙泉镇林业站多年来一直在敦促造林,因刘某某与该村村民就该地有合同纠纷多年,先后经农安县法院、市中级法院和省高法判决,判决定性为“四荒”地而非林地,且刘某某合同有效,因此村委会不能收回重新发包。信访反映问题不属实。

是否属实:不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无

问责情况:无

序号7受理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崔某某等4人于4年在无任何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在船营区搜登站太平乡街里太平河堤两侧,建成米长的违章建筑用于经商,破坏河堤及周边环境,影响汛期行洪;每到汛期涨水时殃及周边商户。举报人要求依法拆除违章建筑,恢复河堤。

行政区域:吉林市

污染类型:其他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太平河太平村桥以下河道两岸建筑共计约延长米,均为违章建筑,举报问题属实。建筑物未造成河堤破坏,该段河道建有工程防护措施,河道行洪顺畅,影响汛期行洪问题不属实。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9月10日,搜登站镇人民政府责令违章建筑当事人3日内自行拆除违法搭建的建筑物。因当事人未按要求自行拆除,搜登站镇人民政府正在对该案件作进一步调查处理,并及时上报。

问责情况:无

序号8受理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前郭县东三家子乡西太平村的公顷天然草原,于2年被村里承包给陈某某,陈某某从4年开始毁草改耕地,至今草原仅剩公顷,严重破坏生态环境。当地村民曾向国家、省、市三级草原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反映此问题,上述部门已有明确处理意见要求陈某某尽快恢复草原,但草原至今未恢复。举报人要求尽快退耕恢复草原。

行政区域:松原市

污染类型:生态

调查核实情况:陈某某于2年在前郭县东三家子乡西太平村承包草原公顷(实为公顷),现状为草原面积公顷、奶牛饲料地60公顷、农作物种植面积80公顷。80公顷放牧场中有35公顷被太平村委会非法开垦,其余45公顷公安机关正在核实。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年7月28日,前郭县畜牧业管理局已对陈某某涉嫌非法开垦草原立案,8月7日将此案移交前郭县公安局,目前正在侦办中。

东三家子乡已制定该块草原的退耕还草计划,将于年底完成退耕还草工作。

问责情况:党内警告2人。

序号9受理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洮南市明渠街与富文路交汇处的红日毛纺厂,生产时排放难闻气味,将污水和淤泥排放到洮府乡。

行政区域:白城市

污染类型:大气其他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红日毛纺厂污水处理池中有大量污水和污泥产生异味,厂区内露天堆放羊毛气味弥漫,对周边居民环境造成了一定的影响。情况属实。

8月26日,洮南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在检查中发现该企业存在将污泥丢弃洮府乡境内的行为,情况属实。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洮南市环保局9月2日对红日毛纺厂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

9月5日,洮南市环保局责令洮南红日毛纺厂停产整治。现企业已停产,对水污染治理设施加盖罩棚,对固废贮存场所进行地面硬化,采取全封闭措施。

问责情况:党内警告处分1人。

序号10受理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丰满区江南乡大孤家子村内有几十家石材加工场,生产期间噪声大,排放粉尘污染周边空气;将污水排入院内污水池,雨季污水池内的污水外溢流入附近河道,污染水源。

行政区域:吉林市

污染类型:水大气噪声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该区域24家石材加工厂,除富源石材有限公司手续健全正常生产外,其余23家均已被责令停产。据调查,停产的23家石材厂在被责令停产前,生产过程中存在噪声超标问题。

在第6批号反馈问题及第20批号反馈问题办理过程中,丰满区环保监测站已于年8月18日、9月3日先后两次对大孤家子河段进行水质监测,各项指标均达到Ⅲ类水质标准。年8月19日,丰满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大孤家子村井水进行检测,各项指标均达到饮用水标准。丰满区环保监测站于年9月3日第三次对该区域地表水进行了取样监测,各项指标均达到Ⅲ类水质标准,不存在污染水源问题。

调查中发现,个别企业废水循环池修缮不及时,存在废水渗漏隐患;厂区内堆放的石粉和地面散落的石粉存在被雨水冲刷入河现象;清掏石粉过程中存在含石粉废水入河问题。23家石材厂生产车间均未封闭,生产期间存在噪声超标及粉尘无组织排放问题。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丰满区环保局于年5月责令未通过环保验收、环保设施建设不规范的石材加工企业停止生产,整改合格一家,复工一家。未完成整改的,坚决不允许开工生产。对巡查发现的擅自开工企业,依法进行了处罚。年8月18日,丰满区协调电力部门对违规企业全部实施了停电、停产。

制定监测方案,加强对周边土壤、水质等生态环境的监测,严格手续审批办理,依法查处破坏生态环境行为。

问责情况:无

序号11受理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一是扶余县长春岭镇聚发村上任村书记李某某,在近几年陆续非法开垦长春岭镇7公顷草原。二是长春岭镇南天村上任村主任刘某某自年开始,陆续非法开垦该村多块草原,共计5公顷左右。三是长春岭镇南天村4社村民门某私自毁坏南天村4块防护林种地,共计1公顷左右。举报人要求彻查上述生态破坏问题,依法惩治破坏者。

行政区域:松原市

污染类型:生态

调查核实情况:第一个问题:经查,李某某非法开垦草原问题属实。

第二个问题:经扶余市畜牧局、长春岭镇政府调查证实,刘某某不存在非法开垦5公顷草原问题,举报问题不属实。

第三个问题:经查,门某在南天村北三节砖道两侧的林带内非法开垦林地0.公顷(南天村12号小班)种植糜子问题属实。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第一个问题:年8月30日,扶余市畜牧局责令李某某立即停止违法行为,60日恢复草原植被。

第三个问题:扶余市森林公安大队于年9月5日对门某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林地原状通知书》,责令其停止擅自开垦林地的违法行为,于60日内完成造林,恢复林地原状。

问责情况:党内警告3人。

序号12受理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长岭县林业局工作人员张某于7年左右任永久乡林业站长期间,毁坏永久乡北姜家村0棵国有林木和合心村林地,将毁坏后的林地发包给个人种地。当地村民曾向长岭县纪委信访部门举报上述问题,但未被受理。

行政区域:松原市

污染类型:生态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未发现张某毁坏林木及将林地发包给他人耕种问题。举报问题不属实。长岭县纪委接到举报人反映的问题后,经调查未发现张某毁林卖地、采伐买卖合心村林地问题,并已将调查结果反馈举报人。举报人反映的“将毁坏后的林地发包给个人种地”的实为村民李某某,但李某某砍伐林木均经过了林业部门审批。采伐还林后林地发包给个人种地情况属实,但均是林间种矮棵作物,不存在违规违法行为,现除去9林班26小班和6林班35小班成活率较低外,其他林地内的树木长势良好。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长岭县林业局已函告永久镇政府于年10月30日前将成活率不足的两个地块完成补植补造工作。

问责情况:无

序号13受理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举报人曾多次向督察组反映丰满区江南乡永庆村7社内的长久汽车工厂存在的噪声扰民、排放刺鼻气味和破坏几十亩集体林地的问题,9月5日省环保厅公布此事的处理结果是“林地被毁是清雪时造成的,噪声和空气污染达标排放”。举报人提出以下异议:一是结果中称“年年初因丰满区环卫处清理积雪,造成多平方米的林地被破坏”,而实际上被破坏的林地是年该厂建厂储备用地时毁坏的。二是每次工作人员到该厂检测噪声和空气污染时,该厂都会提前接到通知并及时降低噪声(关闭部分排风机)和停止喷漆;该厂厂长称举报人可以到任何部门上访。举报人拒绝当地任何部门工作人员夜间到其家询问督察组是否已经对其进行电话反馈。

行政区域:吉林市

污染类型:大气噪声生态其他

调查核实情况:第一个问题:此问题与第、号转办件反映问题重复。经市专项督导工作小组、市林业局核查,年冬季,在长久汽车扩建项目(厂区)用地范围的边缘存在大量附近企业、居民偷倒的残雪。年初,丰满区环卫处在实施残雪清理作业过程中,确有侵占林地行为,该行为破坏林地平方米。年8月27日,丰满区林业局对丰满区环卫处破坏林地问题立案调查,做出了行政处罚。对已破坏的林地,长久汽车已表明征占用意向,丰满区政府据此进行了收储。反映情况不属实。

第二个问题办理情况:此问题与第、、、号反映问题重复。经核实,8月25日、9月6日,丰满区环保局先后协调吉林市环境监测站,委托吉林恒祥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长久企业噪音、废气排放进行了检测。两次检测均是在未通知长久汽车任何人员的情况下,直接进入厂区进行的。检测过程要求现场操作人员满负荷启动喷漆等生产工艺,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操作。监测结果显示噪音和废气排放均达标。反映情况不属实。

丰满区环保局自8月25日以来连续采取巡查、抽查等方式,严格监控长久汽车噪音、异味问题。9月6日晚巡检期间,发现该企业周边存在喷漆气味。经查,系喷漆车间操作工违反喷漆操作规程,擅自打开喷漆车间大门,致使喷漆车间废气无法经过废气处理设备处理造成无组织排放。丰满区环保局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严格按照生产操作规程使用废气污染防治设施;对该企业的违法行为立案,并处罚金10万元,对相关责任人移送公安机关。丰满区环保局在对该案件的调查处理中,做到了据实调查、秉公执法、严格查处。

对“举报人拒绝当地任何部门工作人员夜间到其家询问督察组是否已经对其进行电话反馈。”的要求,专项督导工作小组已向丰满区进行了反馈,因该户居民是长久汽车用地范围内的唯一住户,系该问题调查处理中的重要人员,丰满区承诺,将尽量在不打扰其正常休息的前提下开展调查询问工作。

是否属实:不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无

问责情况:无

序号14受理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柳河县三源浦朝鲜族镇八宝村0多亩天然林的树木,近3、4年间被人私自砍伐,破坏森林资源。

行政区域:通化市

污染类型:生态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群众反映的三源浦朝鲜族镇八宝村位于三源浦镇西北部,林地面积公顷,其中国有林地面积公顷,集体林地面积公顷。群众反映的“八宝村0多亩天然林树木”主要集中在八宝水库上游,分别为何家沟、后山、老房沟、刘大房4条沟,以天然林为主,有少部分人工林,实际面积约为亩(包括国有兰山林场和八宝村集体林)。年以来,三源浦镇八宝村等周边村民多次盗伐该区域林木,总量约87亩,蓄积34.2立方米。其中,盗伐兰山林场林木40亩,蓄积18.立方米;盗伐八宝村集体林47亩,蓄积16.立方米。柳河县三源浦林业站分别于年7月、年12月、年1月、年6月对盗伐林木者予以行政处罚。年9月4日,柳河县森林公安大队对在八宝村胜利西山滥伐天然林的郭某立案调查,年11月27日被柳河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两个月,并处罚款。年9月12日,柳河县森林公安大队对在八宝村何家沟国有林区内盗伐天然林的杜某立案侦查,9月15日杜某被取保候审,12月2日由柳河县人民检察院下达了不起诉决定书。本次现场调查未发现新的盗伐违法问题。群众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无

问责情况:诫勉1人,约谈2人。

序号15受理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一是昌邑区乾丰园小区紧邻铁路,火车夜间通过时鸣笛声扰民,举报人要求有关部门协调铁路部门尽量避免夜间鸣笛或减少鸣笛的次数。二是龙潭区金珠镇建龙钢铁有限公司和一家造纸厂的烟囱排放大量浓烟,散发刺鼻性气味,污染周边空气。

行政区域:吉林市

污染类型:大气噪声

调查核实情况:第一个问题:经查,根据铁路部门规定,“司机鸣笛标设在道口、大桥、隧道及视线不良地点的前方m-m处。司机见此标志,须长声鸣笛。”“机车在接近车站、鸣笛标、曲线、道口、桥梁、隧道、行人、施工地点、黄色信号、引导信号或天气不良时长声鸣笛。”。沈吉铁路乾丰园小区段前后有铁路平交道口和弯道存在,铁路道口有鸣笛标,需按照规定鸣笛,铁路弯道,火车司机的可视范围并不远,如果不提前鸣笛,存在安全隐患,即是半夜,也要鸣笛警示。举报问题属实。

第二个问题:经查,吉林建龙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共有29个废气排放点位,监督性监测数据、自动监控数据、企业自行监测数据均符合国家排放标准。8月30日至31日,吉林市环境监测站对其9个点位开展监测,并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对16个点位开展监测,监测数据均符合国家排放标准。其余的4个点位因停产检修(2个加热炉、1个白灰套筒窑和1个白灰回转窑)无法进行监测。吉林晨鸣纸业有限责任公司3台吨锅炉均安装了废气自动监控设备,根据上传自动监控平台数据统计,年至今,3台锅炉排放的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指标无超标数据。年1月4日和9月8日的监督性监测数据显示,该企业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达标。年9月8日吉林市环境监测站对上述两户企业厂界下风向进行了布点监测,结果均达标。反映情况不属实。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无

问责情况:无

序号16受理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洮南市大通乡富乐村于年将1社和2社共计数十垧集体草原变卖,目前草原已被破坏种植水稻。另外,富乐村荣华屯有人正在占用耕地建房。”

行政区域:白城市

污染类型:生态

调查核实情况:经洮南市畜牧业管理局与大通乡政府联合调查。通过GPS测量仪定位测量,所反映种水稻地块,总面积为65.22公顷,此地块年被大通乡政府以册外地的名义发包给丁某等人。年—年该地块一直处于闲置状态,年被整理种植水田。种植水稻情况属实。

从洮南市第二次国土调查土地利用现状图上看,此地块为未利用地(盐碱地、荒草地),而非草原,因此举报变卖和破坏草原情况不属实。

年9月8日,洮南市国土局汇同大通乡政府工作人员及大通乡富乐村村委会工作人员,深入到大通乡富乐村进行了拉网式排查,在大通乡富乐村境内未发现违法占用耕地建房情况,举报占用耕地建房问题不属实。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无

问责情况:无

序号17受理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一是通榆县向海蒙古族乡红旗村上任村书记郭某某,于年将后丰产屯的草原发包给王某某,王某某将其中的50垧草原破坏后种地;通榆县草原站了解上述情况,但并未作出处理。二是红旗村5社河套旁的40多垧湿地和50垧树木于3年被人破坏后种地。举报人建议当地实行养殖户圈养,避免草原生态环境遭到破坏。

行政区域:白城市

污染类型:生态

调查核实情况:第一个问题:经通榆县政府联合调查,反映问题中的王某某实为文某。年时任红旗村书记郭某某与文某签订草原承包合同,将红旗村后丰产屯西北面积为.71亩(49.45公顷)的草原(土地二调时是未利用地)发包给文某。发包期限为年12月18日起至年12月18日止。经向海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确认在向海保护区实验区范围内。

年通榆县草原确权时,发放了草原承包经营权证书,面积为49.45公顷。年秋季,文某在对该未利用地开垦时,被向海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制止(已开垦9亩),并处罚款。年承包人未经审批将该未利用地私自开垦33.65公顷种植绿豆,因未利用地被破坏,对红旗村委会现任主任白某某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向海蒙古族乡政府已于年4月责令其恢复原状,现地块未耕种,已自然恢复为未利用地。年文某将其中的50垧草原破坏后种地情况属实。

通榆县草原站曾于年8月15日前往该地块调查,发现该未利用地已被开垦;县草原站建议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但公安机关立案依据是国土二调数据,因该地块属未利用地,不能依法查处,因此不予接收,所以草原站未作处理情况属实。

第二个问题:经县国土资源局实地测量,所举报地块的面积实际为46.12公顷,依据二次土地利用现状显示:旱地35.77公顷、水田1.24公顷、有林地4.57公顷、其它林地2.98公顷、其它草地1.23公顷、农村道路0.33公顷,不存在湿地。依据二调数据显示现状为:毁林开荒7.55公顷、未利用地开垦1.24公顷。据向海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确认:此问题涉及11块举报地块,均在向海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

4年6月1日红旗村委会将红旗村新艾力屯北勿兰塔拉河道两侧27公顷未利用地发包给新艾力屯齐某某、邓某某、董某某、邓某某。5年春,这四人将承包的地块转包给张某。信访人举报地块均由张某某(张某的侄子)经营,现种植花生、谷子、绿豆、葵花、玉米、水稻等作物。该地块在举报范围内,情况属实。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第一个问题:文某开垦未利用地行为由国土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第二个问题:该案已由吉林省森林公安局向海森林公安分局立案侦查。

通榆县政府在年9月8日召开县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了《通榆县治理非法破坏草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整治内容中明确了严禁违规放牧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从即日起立查立改。包拉温都和向海两个自然保护区实施全年禁牧,在每年4月15日至10月15日期间全县范围内实施季节性禁牧。

问责情况:无

序号18受理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举报人反映受理编号号信访件的进展情况,8月21日,三道沟村村支书告知举报人次日早上8点到被毁坏的林地现场等待调查;8月22日,镇林业工作站王站长和村委会相关人员到达现场对被毁的树木进行了测量,举报人在镇林业工作站也做了关于树木被毁的笔录;8月23日,举报人到镇林业站询问关于此事的处理结果,镇林业站让举报人向浑江区纪检委反映;8月29日,举报人到浑江区纪检委反映此事时,被告知让其等待结果;9月5日,举报人再向浑江区纪检委询问结果时,被告知应向浑江区林业局反映,而浑江区林业局答复不管,称举报人还应向浑江区纪检委反映,两个部门相互推诿。举报人怀疑浑江区纪检委是在等待督察组离开,拖延时间。

行政区域:白山市

污染类型:生态

调查核实情况:8月22日三道沟镇政府、浑江区纪委、浑江区林业局对举报人反映的“被毁林地”地块进行实地踏查,经查,认定举报人2年栽种杨树地点位于三道沟河水淹线内,属云峰水库库区,违反了《吉林省河道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属违法行为。因被举报人李某某退休前为副科级干部,浑江区林业局请示浑江区纪委监察局介入调查,区纪委调查后未发现李某某违纪问题,并将调查结果告知区林业局。浑江区林业部门、纪委信访室已向举报人反馈调查结果,但举报人均不认可。浑江区纪委认真对待信访人信访问题,及时答复并多次告知信访人纪委调查结果,不存在拖延推诿,等待督察组离开问题。

是否属实:不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无

问责情况:无

序号19受理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龙潭区江北乡靠山村村长于年至年期间,将大量铁灰倾倒在靠山砖厂上面的林地内,毁坏树木和耕地,严重破坏生态环境;堆积的铁灰产生扬尘,对靠山村和北山村五社造成污染。

行政区域:吉林市

污染类型:扬尘生态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信访反映的地块于年被村民付某某、尹某某、孙某某承包,靠山村村长与承包方无关。

该地块为独立工矿用地和林地,未发现毁坏树木和破坏耕地情况。年以来,由于砖厂取土形成长约90米、宽约40米的取土坑,现已被填平。9年砖厂停产后,该地块已无植被,不存在“至年毁坏树木和耕地,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情况。

信访反映的“铁灰”实为砖厂的生产废料,为粉煤灰、黄泥与石头的混合物,在厂区内有粉煤灰暴露在地面的情况,大风天气时会产生扬尘,对村民生产生活产生影响。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尹某某于9月9日出具了承诺书,承诺将在年春季前对该地块进行植树和场地平整,避免因扬尘对周边村民造成影响。

问责情况:无

序号20受理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绿园区迎春南路车城名仕花园三期附近的汽车厂5号门大院,院内有多个生产车间,生产期间排放废气,严重污染周边环境;其中铸造车间最为严重。举报人称,自督察组进驻吉林省以来,该处各生产车间已没有废气排出。

行政区域:长春市

污染类型:大气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信访反映的汽车厂5号门位于长青路南端,附近有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红旗分公司、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变速箱分公司、一汽铸造有限公司特种铸造厂等3家单位,均正常生产。经监测,年上半年3家单位排放废气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相关限值要求。长春市环保局9月7日现场检查,车城名仕花园三期内无异味和废气污染情况。根据以往检查判断,信访反映的废气污染问题主要由一汽铸造有限公司特种铸造厂产生,该厂属黑色金属制造业,该厂熔化、球化、浇注、钢水转运等工位产生的废气收集效果差,不能全部进入除尘设备处理。该厂主要产品毛坯曲轴8月的产量是2吨(7月产量是吨),不存在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后停产的问题。信访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年7月,长春市环保局责令该厂采取措施,提高对熔化、球化、浇注、钢水转运等工位烟气的收集处理,并处罚款。目前,该厂已完成部分熔化、球化工位烟尘的收集处理整改工作,该厂5号门附近车间排放废气全部整改工作,年12月末全部完成。

问责情况:无

来源:吉视通手机客户端

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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