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洮南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缴费通知

根据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民政厅《关于调整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及政府补助标准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8号)、白城市《关于调整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及政府补助标准的通知》(白人社联字[]4号)和洮南市《关于调整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及政府补助标准的通知》(洮人社联字[]4号)的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普通成人居民:元/人(年元/人+补缴年30元/人)

2.60周岁以上老人:元/人(年元/人+补缴年60元/人)

3.重度残疾人:元/人(年元/人+补缴年40元/人)

4.学生儿童:40元/人(18周岁以下和大学生)

5.成人低保:元/人(年88元/人+补缴年20元/人)

参保人员需知:

1.新参保的城镇居民需带户口薄、身份证原件及A4纸复印件和1张一寸免冠照片到洮南市医疗保险经办中心(民生大厦二楼医保窗口)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新生儿需到就业局(民生大厦北栋六楼)。办理临时社会保障卡后,带户口本原件及A4复印件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2.续保的城镇居民请持身份证原件到全市各农业银行各网点进行缴费。

3.学生由学校统一组织参保缴费

4.新享受低保户、残疾人待遇的居民携带低保证、残疾证原件及A4纸复印件,到洮南市医疗保险经办中心(民生大厦二楼医保窗口)办理相关手续。

缴费注意事项:

(1)本次缴费后待遇享受期为年7月1日至年6月30日止。

(2)新参保的城镇居民(按保险年度),缴费后,从7月1日起90天后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3)缴费期满后续保的,自缴费之日起30天后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4)跨年欠费补缴的,自缴费之日起60天后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5)学生(含学前班儿童)统一由学校组织参保缴费(医疗保险待遇期按学年度计算,缴费时间自7月1日至9月30日,保险待遇享受期限为一年(当年10月1日0时始至次年9月30日0时止),个人缴费窗口不予受理。

参保城镇居民应在缴费期内缴费,未及时缴费的,不能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缴费时间:年5月10日至年6月30日

缴费地点:农业银行洮南市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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洮南农业营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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