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提示青岛洮南路小学关于学生安全致
尊敬的各位学生家长(监护人):
为全面贯彻落实《青岛市市北区教育局关于加强-学年第二学期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青北教发〔〕14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教育学生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杜绝各类伤亡事故的发生,现将有关事项告知与您,望切实履行好教育、监管职责,确保学生安全,希望各位家长做到以下几点:
1.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孩子遵守交通规则,主动避让机动车辆,过马路要“一停、二看、三通过”。教育孩子严禁在马路上打闹、嬉戏或追逐,不要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马路。严禁翻爬栏杆、树木等危险设备,以免造成安全事故。
2.学校作息要求。
(1)无特殊原因不要早到校或提前离校(早8:00到校,下午15:15放学)。在校期间家长不得无故接学生离校。家长因事不能来接学生或委托他人转接时要电话告知班主任。
(2)学生有事、有病不能来校上课,家长要亲自向班主任请假。
(3)放学后,学生一律离校按时回家,不得在校园或校园周边其他场所逗留。如孩子放学迟回家,应及时了解原因并与老师联系,及时教育。如学校告之家长学生旷课、逃学,家长应及时寻找,查明原因教育孩子返校上课。
3.乘车安全教育。
(1)不允许学生骑自行车。
(2)开车、骑摩托车和自行车接送的家长,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做到不抢行、不逆行,要定期进行检修,避免因各种原因而引发交通事故。
(3)坚决拒绝乘坐超载车、超速车、司机酒后驾驶、无牌无证车、报废车以及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机动三轮车。
(4)严禁学生在校门口上下车。为保证上学和放学时校门口的秩序,请家长在通化路路口以外处接送孩子。
(5)违法接送学生车辆举报青岛市公安局、交通委;学校安全办。
4.遵守校纪校规。
(1)严禁校园欺凌事件发生。教育孩子学会与人和谐相处,团结友爱,遇事冷静克制,宽容忍让。
(2)下课、放学楼道内不得大声喧哗,课间不相互拥挤、推搡、追逐耍闹,不做危险游戏。遇到突发情况时,从楼梯处经过要快速有序,不要拥挤,以免发生踩踏事故。
5.提高防护意识。教育孩子与陌生人打交道时,要提高警惕,谨防社会不法分子利用孩子喜欢的东西诱骗上当。遇有紧急情况,要善用智慧取胜,避免力敌不过反而危害自身现象的发生。
家长朋友们,让我们携起手来,积极行动,从自己、从现在做起,共同为孩子筑起一道安全防线,一起为孩子打造一个和谐、安全的学习、生活环境,确保孩子健康成长。
青岛洮南路小学
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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