洮南交巡警大队曝光终身禁驾吊销驾驶证人
01
闫宝成饮酒或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终身禁驾
年2月23日19时30分许,闫宝成驾驶吉GZ号小型轿车,沿洮南市大通乡爱国村姚家屯村村通水泥路由东向西行驶时,与相对方向行驶的由单国忠驾驶的二轮摩托车相撞,致单国忠死亡。拟立刑事案件。
02
周丽华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终身禁驾
年11月20日18时30分许,周丽华驾驶吉G-号小型轿车行驶至洮瓦公路27km+m处时,与行人腾文春相撞,致腾文春死亡。周丽华驾车逃逸。拟立刑事案件。
03
夏春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吊销驾驶证
年12月12日06时许,夏春茹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四轮电动车,沿洮南市富文路由西向东行驶至农贸市场北门西侧处时,与行人肖落模发生交通事故,致肖落模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夏春茹未保护现场、未及时报案。拟立刑事案件。
04
许超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吊销驾驶证
年1月8日17时03分许,许超驾驶赣C-H号重型厢式货车与行人王洪才在G国道中化石油加油站内发生交通事故,致王洪才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拟立刑事案件。
终身禁驾是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对机动车驾驶人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不得驾驶机动车的行政处罚。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有下列情况的,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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