洮南市人民检察院举行未成年人不起诉不公
听证会现场
为认真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落实最高检张军检察长有关全面推开公开听证制度的讲话精神,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外部监督作用,增加检察工作的透明度,从根本上提升办案的“三个效果”。洮南市人民检察院于年7月29日对未成年人李某、张某某寻衅滋事案举行拟作相对不起诉不公开听证会。
石英博副检察长主持会议
案件承办人检察官介绍案情
听证会由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石英博主持,邀请了市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值班律师、侦查人员及犯罪嫌疑人法定代理人参与听证会,洮南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办案组承办检察官、书记员共同出席听证会。
听证员发表评议意见
听证会围绕是否对犯罪嫌疑人李某、张某某寻衅滋事案拟作相对不起诉处理进行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阐述了拟作相对不起诉的理由及法律依据。随后,由犯罪嫌疑人的法定代理人作补充发言,值班律师、侦察机关发表意见。同时,检察机关给予听证员充分的评议时间,发表对本案评议意见,大家一致认为:本起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鉴于犯罪嫌疑人均系未成年人,同意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并表示检察机关对符合条件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不起诉处理,是落实宽严相继相济的刑事政策,彰显了检察机关的司法温度。
洮南市人民检察院通过举行相对不起诉不公开听证会,以最大限度教育、感化、挽救了涉罪未成年人,彰显了检察机关呵护未成年人成长的人文关怀;主动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提升了案件办理的公开度和透明性,实现了法律效果和司法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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