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洮南洮南府行政设置
历史洮南
洮南府行政设置
吴言长佟志成
洮南设府之前,属科尔沁右翼前旗扎萨克图郡王旗所辖。清光绪二十八年(年),清政府在境内开始放荒。光绪三十年(年)六月初二,由盛京将军增祺与钦差大臣奉天府尹廷杰,奏请添设洮南府及靖安、开通两县。奉到旨准。并委托赏戴花翎田芗谷暂行代办洮南府设治事宜。靖安、开通两县由洮南府所辖。11月,署理洮府之田芗谷和其它府署官员来到沙吉盖毛都,租赁蒙荒行局之数间房屋为办公处所。从此,正式建立洮南府知府衙门。从光绪三十一年(年)到宣统二年(年),洮南府陆续增辖安广、醴泉(今突泉)、镇东(今镇赉)3县。至此,洮南府共辖5县。
洮南建府初期,设司狱教授各1人。司法、征税及一切行政事务统归府署办理。
光绪三十一年(年),遵行各府旧制,洮南府设吏、户、礼、兵、刑、工六房,分壮、快、皂三班;并以上谕设警察总局,设局长1人,招募马步巡队人,府署驻50人,其余皆散驻各乡,以备巡缉之用。
光绪三十二年(年)四月,征收税捐事宜由奉天派员设局管理,不归府署兼理。司法、行政之权力仍归府署。
光绪三十三年(年),清政府裁撤盛京将军,改设东北三省总督,统辖奉天、吉林、黑龙江三省。洮南府隶属于奉天省。同年,奉天省城设巡警道,直接委派各府巡官。
光绪三十四年(年),洮南府将原有的“六房”改为司法、行政两课,掌管诉讼案件、赋税及地方一切事务。是年,改巡官为警长。同年,洮南府设电报局,设局长、领班各1人,辖开通、镇东等县报房。
宣统元年(年),府署增设统计处,办理府境内出入款项、预决算及各种调查。统计处设统计、调查员各2名,书记4名。是年12月,府署奉令重新设立警察总局,改警长为警察长。同年,创办劝学所,设所长1人,掌管府署教育。
宣统三年(年),洮南府奉令将统计处改称统计科,设科长、科员各1人。是年,府署改设总务、执法、会计、荒务4科。年6月,府内设立教育会。年2月,奉令裁撤洮南府,设立洮南县,隶属于奉天省。
信息来源: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本期编辑:王迪
责任编辑:邢立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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