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街道重要通知洮南市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

敬爱的退役军人,

为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

建立健全退役军人荣誉体系,

国家退役军人事务部请你来登记信息啦!

为了寻找光荣的你,按照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具体要求,我市暨洮北区决定全面开展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宣传如下:

一、采集范围

采集范围

信息采集对象主要包括以下十二类人员:

军队转业干部;

退役士兵;

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官;

军队无军籍离休退休退职职工;

复员军人;

退伍红军老战士(含西路军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

残疾军人;

伤残民兵民工(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民兵民工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因战因公伤残人员证》);

烈士遗属,包括烈士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

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包括因公牺牲军人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

病故军人遗属,包括病故军人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

现役军人家属,包括现役军人的父母、配偶和子女。

二、申报材料

请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申报时携带并主动提供下列证件或材料原件:

本人持:

1.身份证;

2.户口本;

3.转业证、退伍证、离退休证等(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士兵、军队离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官、军队无军籍离退休退职职工、复员军人、退伍红军老战士、西路军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提供);

4.残疾军人证、伤残民兵民工证、因战因公伤残人员证(残疾军人、伤残民兵民工提供);

5.烈士证明书、因公牺牲军人证明书、病故军人证明书等相关证件(烈士遗属、因公牺牲、病故军人遗属提供);

6.立功受奖证件;

7.其他所需材料或证明。

三、时间要求

此次信息采集工作自年10月29日起开始,至年12月1日前完成。

请户籍为光明辖区内“光荣的您”携带相关证件在登记完成时间前到光明街道所属社区进行登记。

注:1、此次登记以户籍地为准。

2、光明户籍所属社区:光明街1委、2委、3委、6委归属光大社区,光明街7委、11委组—组、12委归属光照社区,光明街4委、5委、8委、9委、10委、11委组—组归属光华社区。

3、光明街道社区具体位置:光大社区金地馨园B区院内,光照社区金座小区院内、光华社区泰城广电北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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