洮南又有两个地方要动迁啦见政府公告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的公告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洮南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市人民政府对市政府征收部门拟定的《第一毛纺厂地块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进行了审查及论证,认为该方案符合公共利益的需要。据此,市人民政府做出《洮南市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洮政房征〔〕6号),对第一毛纺厂地块国有土地上房屋实施征收,现将有关征收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东至:松辽街;南至:育英路;
西至:光明街;北至:双河路;
二、征收主体:洮南市人民政府
三、征收部门:洮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征收实施单位:洮南市房屋征收经办中心
五、征收实施时间:自本决定公告之日起实施。
六、签约期限:规定签约时间之日起十五日内为签约期限,发布房屋征收决定之后,规定签约时间以另行通知的方式,通知被征收人。
七、被征收人如对本决定不服的,可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白城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洮南市人民政府
年9月14日
《济洲岛北方地块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及《洮南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市政府拟对济洲岛北方地块区域内房屋进行征收,为确保当事人合法权益和该区域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实施,按照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济洲岛北方地块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本方案已经相关部门专家论证,现将予以公布,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期限自年9月10日至年10月10日。被征收人如需提交意见,应在该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提交给洮南市房屋征收经办中心(现场办公
二0一八年九月十日
附:《济洲岛北方地块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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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洮南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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